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批准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通知》,全国298个镇上榜,其中山东23个生态农业园区,全国最多;潍坊2个镇上榜生态农业园区。
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山东部分
平度市崔家集镇
沂源县燕崖镇
滕州市东郭镇
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
蓬莱市大辛店镇
海阳市留格庄镇
临朐县寺头镇
昌乐县红河镇
邹城市太平镇
微山县韩庄镇
宁阳县东疏镇
东平县接山镇
乳山市夏村镇
日照市东港区陈疃镇
蒙阴县岱崮镇
沂水县院东头镇
禹城市伦镇
宁津县保店镇
临清市尚店镇
无棣县西小王镇
滨州市沾化区下洼镇
巨野县独山镇
东明县马头镇
通知要求:
产业强镇建设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23号)要求,选准主导产业,培育产业融合主体,丰富业态类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建设集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产业集群,打造主业强、百业兴、宜居宜业的生态农业园区产业强镇,把就业岗位留在农村,增值收益留给农民。
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将把各地上报的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材料专家审核意见反馈各省(区、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将意见反馈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督促相关镇(乡)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晰主导产业、培育经营主体、强化基地建设,推进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打造,建设主导产业突出、联农带农紧密的产业强镇。请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制定本省工作方案。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产业强镇的生态农业园区设计指导,有力有序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加强相关项目资金统筹,形成合力,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资。承担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指导小组,加强统筹,强化指导,推进落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扛起责任,加强对承担建设任务的镇(乡)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力争一个自然年度内完成建设任务。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过程的调度,健全考核机制,推动项目建设。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及时下拨补助资金,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管。严禁将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确保建设方向不偏、资金使用规范。此外,今年审查未通过的镇(乡),明年中央财政在下拨资金时予以抵扣。
今年3月1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的支持方式为:
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予以适当支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地结合建设内容,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集中用于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鼓励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统筹整合其他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集中支持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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